舟山市该份文件指出,海员人才队伍作为港航物流和海事服务产业的先锋部队,目前该市的海员总量接近10万人。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舟山市将打造一支由领军型船长、骨干型轮机长和成长型海员组成的海员人才队伍,力争到2024年底,培育海员人才2.3万人次,新引育高级引航员及以上人才增长5%;到2027年底,累计培育海员人才9万人次,新引育高级引航员及以上人才增长20%。
《实施意见》旨在构建集海员引进、培养、留用和服务为一体的“引育用留转”队伍建设体系。具体措施如下:
掌握需求与发布白皮书:动态掌握持证海员人才需求,定期发布海员人才需求白皮书。
加强学科建设与业务培训:支持航海类院校学科建设,鼓励非航海相关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海员职业技能培训,做深做精相关船员特色班次,开展“海员职业规划”教育。
精准招引与定向引才:探索与航海类院校建立定向引才机制,加快引育优质海员类、海运类人力资源机构。
提升专业技能:探索海员自主共享培养机制,通过以赛促训优化培训生态环境。
分类开展公共实训:包括海上交通安全、海上医疗救护等公共实训类培训,开设国际法务、外文外语、风俗文化等课程。
打响海员匠人文化:传授海洋水文、渔民号子等特色课程,支持举办国际海事活动和海员交流论坛,提高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。
建立评价体系:对注册在舟、社保缴纳在舟的高级海船船员、渔船职务船员纳入人才分类目录标准,对有突出业绩、重大影响的海员人才优先推荐为“专才”、“偏才”、自贸举荐人才。
落实激励保障:对符合条件的在舟高校毕业海员人才提供购房补贴、人才免租房等政策,规范船员用工。
引导人才流动使用:加快市外招引和市内流通,赋予航海类院校专业教师招聘自主权,拓宽海员就业渠道,支持开展职业发展研究。
打造服务阵地:建设“海员俱乐部”,推出海员人才公寓和“一类事”增值化服务。
解决后顾之忧:制定关爱海嫂举措,解决海员子女就学问题,为身体不适、年龄较大且有意愿的海员开展职业培训。
健全维权机制:建设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,完善海上矛盾纠纷处置机制,发挥党员海员作用。
规范就业市场:建设海员就业及职业发展公共服务数字平台,推动海员企业建会入会,完善市场诚信管理体系。
通过这些举措,舟山市将进一步夯实海员人才基础,推动港航物流和海事服务产业的发展,为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注入强劲动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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